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我要投稿

日照新建住宅区要配建幼儿园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1-03-25 07:45:00

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昨日召开
新建住宅区要配建幼儿园

  本报讯(记者 李刚业) 3月24日,记者从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加大城市幼儿园建设力度,新建住宅区必须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80%。
  我市将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对民办幼儿园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派驻公办教师等政策予以积极扶持。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到2020年,所有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施免费学前教育。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我市将按照“一社区一园”的原则,把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到2015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建成市级示范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实行独立建制,对辖区内学前教育实行统一管理。
  加大城市幼儿园建设力度。城市居住区按每5000人口设1所规模为6—9个班或每10000人口设1所规模为12—15个班的幼儿园的标准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新建住宅区必须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办成公办幼儿园,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城市现有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牵头协调,通过新建、扩建、改造,将现有幼儿园逐步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到2012年,市和各区县分别建成一所省级实验园。

编辑:佘宗花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