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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发出首张《餐饮服务许可证》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1-03-23 08:06:00
  本报讯(记者 刘祥彩 通讯员 王洪波) 3月21日上午10点,日照大学城某美食园的负责人王先生领到了《餐饮服务许可证》,这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后核发的第一张《餐饮服务许可证》,标志着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完成职能移交。
  根据职能划分,原先由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监管职能,转交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将分别由三个部门进行监管,并实施“分段许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审核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合法取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满时,按有关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详尽地标注了经营范围,消费者如发现餐饮企业经营许可证“备注”栏中明确标注的“禁卖食品”可拨打8717076举报。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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