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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32家企业去年“零投诉”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1-03-14 07:54:00
  本报讯(记者 王娟 实习生 郭佳) 3月12日,在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第二批争创“零投诉”活动先进单位优秀调解员表彰大会上,32家单位被评为日照市第二批争创“零投诉”活动先进单位、32名同志为优秀调解员。
  所谓“零投诉”,是指经营者全年没有一起因经营者责任而导致消费者到消费者协会的投诉(个别消费者的恶意投诉和无理要求除外),复杂消费纠纷可以在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自行处理。开展“零投诉”承诺活动,是从源头上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
  市消费者协会自2008年3月份在全市各企业中开展了首批争创“零投诉”活动,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加强行业自律,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调解员。2011年2月始,经过企业申报、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材料审查、市消费者协会审定,确定了32家单位为日照市第二批争创“零投诉”活动先进单位、32名同志为优秀调解员,现予以公示,请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这次活动为期一年,共分四个阶段:即资格审查阶段、启动宣传阶段、检查指导阶段、总结评比阶段。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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