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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今年廉租住房申报工作开始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1-03-01 08:10:00

  本报讯(记者 靳凤清 通讯员 刘英) 要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市民,最近可得抓紧报名了。2月28日,记者从市住建委住房办获悉:我市市区今年廉租住房保障将于3月4日至10日受理审核,并确定廉租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轮候对象。
  “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住房办负责人介绍说,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租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廉租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记者了解到,市区今年廉租住房申报截止到3月10日;3月中旬公示;3月下旬发放租赁住房补贴;4月6日,组织实物配租轮候选房。
■人均住房10平方米以下方可申请
  据介绍,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市区内的无房户、危房户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上年家庭收入在统计部门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以下;夫妻双方平均年龄满30周岁以上;申请人为城镇职工,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当年度民政部门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家庭或上年度工会部门确认的特困职工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但将私有房屋转让他人的,实属本人房屋而房产证在他人名下或者未办房产证的,本人居住父母名下房屋并且父母有两处以上房屋的,不享受廉租住房补贴。
  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除符合以上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城镇低保户和特困户中的无房户;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与去年相同
  市住房办负责人表示,今年市区有两类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第一类为2010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未中号的职工家庭。此类家庭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的,不需再办理申请手续,待公示后,申请人可直接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住建委13楼1327房间办理领取廉租住房补贴手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应填写《日照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批表》。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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