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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2011年春运从1月19日至2月27日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1-01-14 07:56:00
    本报讯(记者 裴颖) 我市2011年春运工作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共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居民探亲访友、旅游度假等出行平安顺利,我市对全市范围内的客货运输车辆拉起春运安全警备线。
保障运力——严禁承包车主私自包车
    针对春运期间的雪、雾天气和高峰客流、突发客流,我市已制定应急措施和分流预案。在保证干线、城乡客运的同时,将重点放在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公交车营运上,确保城乡居民方便出行。
    春运期间,我市将给加班车、包车等营运车辆增设临时牌证,实行一车次一办理,车辆现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立即发放通行证。包车合同须由运输企业与用车方签订,严禁承包车主私自承揽包车业务,禁止旅行社承揽民工、学生包车。
    农历除夕,除正常营运班次外,汽车客运站准备好充足的收尾班车。农历正月初一,各客运车和公交车将按需运行。正月初二开始,各营运线路班车恢复正常运行。
确保安全——没有客运证不能参加春运
    严禁无证驾驶员参与春运。春运前,我市已对参与春运的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意识及常识的培训,严禁疲劳驾驶、超速驾驶、争道抢行等行为,取消一年内两次超员20%以上客运驾驶员的春运资格。
    将“2011春节道路客运证”作为参加今年春运的标志,不允许没有“2011春节道路客运证”的客车参加春运。确保所有车辆尤其是跨市以上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在运营过程中视频GPS行驶记录的正常使用。
    重罚货车超限、客车超员的车辆。各汽车站不售超员票,禁止超员车辆出站。从重处罚超员的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立即收回“2011年春节道路客运证”、营运证和线路牌等营运手续,取消其参加春运的资格。
狠抓服务——
出现严重服务质量事件,取消春运资格
    加强客运价格监督,严禁乱涨价、乱收费。春运期间,只要发生严重服务质量事件,特别是粗暴待客、侵犯旅客合法权益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我市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春运资格,清理出行业队伍。我市还将严打“拉客、倒客、宰客、甩客”等违章经营行为。
    我市各汽车站、公交公司也将按需增加售票窗口,采取到旅客集中的场所售票、发车等措施,保障旅客节日期间顺利出行。
编辑:许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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