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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非遗”名录已达72项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1-01-06 07:53:00
    本报讯(记者 李刚业) 1月4日,记者从市群众艺术馆获悉,2010年12月,我市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8项,共涵盖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六大类,其中刘勰传说、孙膑传说、任记全羊加工技艺等纷纷通过专家论证审议并被公布。截至目前,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达72项。
    什么样的非物质文化才符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呢?市群众艺术馆相关负责人介绍,非物质文化具有共享性特征,别的地方报了,日照也可以再报,共享这个项目。但要注意两个原则,一是认同原则,即取得本地群众的广泛认同,在群众中间得到了很好传承的。二要有地方性特色,这样才能得到专家的认可。
    申报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遗产拥有者的自我确认和社会公认要同时成立。“自我确认”就是要尊重所有人的主观愿望,并且取得主体人的申报授权书。“社会公认”就要在当地老百姓中取得广泛认同。同时,要有全面的保护措施,包括过去式、现在式、将来式,即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措施。非物质文化过去的生存状态,已有的资料收集、整理,现在的生存状态,现有的资料,将来的保护规划,都要制定,有章可循,按部就班。
    市群众艺术馆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申报为两年一次,个人或单位及社会组织申报时,必须向所在区县级文化馆提出申请,公布为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后,再经区县人民政府核定后逐级上报。
    目前,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内容涵盖“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民间杂技”等十个大类。
编辑:许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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