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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决议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10-09-30 09:51:00

  (2010年9月29日日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
    日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副市长解世增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民生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四大体系”的思路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就业与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的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全市民生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基本民生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任务,也是当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海洋特色新兴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要充分认识加强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实际,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民生建设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低有所保、困有所助。
    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努力构建“大民生”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民心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并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财政等方面更多地向农村地区和低收入人群倾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法律监督,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加大司法执行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级人大代表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充分发挥在改善民生中的议政督政、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加强监督,围绕民生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适时听取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督促和支持政府把改善民生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生体系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民生、支持解决民生问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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