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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年内实现小企业普签劳动合同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0-09-17 08:45:00
本报讯(记者 王娟) 9月16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动小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市从今年起在全市全面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专项行动的任务目标是,从2010年到2012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以上,2011年力争达到80%以上,2012年小企业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工资支付和工时管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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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的“小企业”,重点是指行政区域内职工人数3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职工人数6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建筑企业;职工人数100人以下、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的零售企业;职工人数1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企业;职工人数5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交通运输企业;职工人数4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邮政企业;职工人数4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住宿和餐饮业;IT及其他新兴产业的小企业。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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