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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特困离休干部可申请救助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0-02-10 08:20:00

本报讯(记者 孟锋实习生 赵欣) 2月 9日,记者从市委老干部局获悉,日前,我市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市直离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属特殊困难专项救助办法》,规定了离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属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的六种情况和救助标准。

据悉,我市将对家庭突遇重大变故造成生活困难、患有重大疾病自费数额较大和无离退休费人均生活保障水平低的离休干部或离休干部遗属实施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每人每年可救助一次,最高标准不超过5000元。特殊困难专项救助需由符合救助条件的离休干部或遗属本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有关材料,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核实后,报送市委老干部局。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审核年度离休干部及遗属特殊困难专项救助方案后,市财政局拨款,市民政局于春节前发放救助金。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通过对市直各单位上报特困离休干部及遗属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逐户走访,确定了28名符合条件的特困离休干部及遗属,于春节前夕将8.8万元救助金发放到他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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