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首次推行供用水合同化管理
本报讯(记者 迟锐) 12月17日,记者从市自来水公司获悉,随着我市城市供水营业网络收费系统的启用,市自来水公司开始与用水户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实行供用水合同化管理。目前已有1000多位用户与供水部门签订了合同。
据悉,为了明确供水企业与用水户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市自来水公司配套完善了城市供水营业网络收费系统,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供用水情况,修订了《城市供用水合同》。
在供用水合同中,对供水方式、用水性质、用水计量、用水质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与交纳、供用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用水人的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均进行了约定,使双方的权益通过合同形式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