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50公斤提高3元
本报讯(记者 刘家富 通讯员 孙运友)近日,市粮食部门发文决定,我市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继续上调。
根据省粮食局、物价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农业发展银行六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我市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2010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以每50公斤三等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为例,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0元、86元、86元,比2009年均提高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