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我要投稿

我市存量房明年起网上交易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09-12-10 07:50:00

本报讯(记者 贾艳锋实习生 丁颖) 12月9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日照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建委和市人民银行签发,这意味着,我市存量房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网上交易。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即二手房)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存量房网上交易,是指通过“日照房产信息网”(www.fcxx.cc或www.rzfgj.com)操作系统进行挂牌委托,发布房屋出售信息,并对达成交易意向的房屋,由交易双方当事人通过“日照房产信息网”操作系统签订合同的存量房出售行为。

按照《办法》规定,市房管局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托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设立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中心,具体负责存量房网上交易监管,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

该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对经纪机构的管理、存量房网上交易、交易资金监管三部分,具体规定了以下几项制度:

对经纪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和操作系统注册制度。经纪机构除提交工商登记资料外,还需具备经纪人执业资格。经纪机构从事存量房经纪业务前,应持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资料向市房管局监管中心申请注册“日照房产信息网”操作系统用户,领取客户端软件及密钥,取得网上操作系统的技术支持。

存量房信息网上发布制度。通过房产信息网络,打造存量房交易信息平台,以提高存量房交易信息的真实性、透明度;同时推行使用存量房交易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签约行为。网上签约完成后,应在网上发布下列信息:存量房坐落、面积及相关数据;存量房成交价;经纪机构名称。

实行存量房网上签约制度。通过系统可以对存量房源、成交量、成交价格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政府真实掌握存量房市场状况,制定有效调控政策奠定基础。

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保障交易安全。在产权转移登记前,买方将交易资金足额存至银行房管局监管账户下,办理过户手续后,监管的交易资金转至卖方账户下;如不能办理过户,则款项退还买方,从而保障交易安全。

免费服务制度。房管局对存量房网上交易、资金监管实行免费服务,同时交易结算资金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返还当事人。

编辑: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