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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300万分配我市各区县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09-12-09 08:00:00

本报讯(通讯员 张守军)笔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中央下达给我市2009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1300万元已分配各区县。其中:市区800万元,岚山区120万元,莒县200万元,五莲县180万元。此次补助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赁补贴开支,以及用于弥补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支出,但不能用于新建廉租住房支出。

据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厉建伟介绍,下一步,我们将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出台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揽子计划,把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争引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区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帮助各区县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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