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欣)今年以来,市地税稽查局在大要案查处工作中重点抓好“一二三”,促进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即一个制度:建立大要案考核制度,引入激励竞争机制,鼓励检查人员多办大要案。“二”即两个预案:一是拟定检查预案。查前要仔细了解和分析企业有关情况,根据企业的特点,精心策划,拟定检查预案,统一部署,有的放矢,提高检查的针对性。二是拟定询问预案。在询问当事人之前,要拟定询问预案,引入公安询问技巧,一环扣一环,敢于斗智斗勇。“三”即三个注重:一是注重现场突破,特别注重对财务室、仓库、化验室等场所的检查,调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资料。二是注重办案节奏,实施现场检查,调阅账簿后,发现疑点速将有关涉案人员带回本局调查取证,查实违法事实,防止各类干扰,速战速决。三是注重宣传教育,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同时,加强税法宣传,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寓宣传教育于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