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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年底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09-12-01 07:52:00

本报讯(通讯员 刘照彩 曲莉)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确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性关闭、依法破产的市属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其破产终结前已退休人员,于2009年底前,通过企业或个人自筹、财政补助、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补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次性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医保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

自2004年以来,政府多次下发文件,规定了在破产企业在资产清算过程中,从破产资产第一清偿顺序中列支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交由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医改初期破产终结无资金来源的,采取政府出资补助的方式办理参保缴费,截至2008年底,市属已终结破产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我市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破产企业共 142家,退休人员64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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