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洁)
记者从11月24日召开的我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会议上获悉,我市每年评选一次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过程今年与以往评选大不一样,实行“阳光评选”,即评委随机抽取并封闭评选,纪律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全程跟踪监督评选过程,且在评选过程中实行“三不”评奖纪律:不准评委间交流评选情况,不准评论参评作品,不准有暗示性语言。
11月24日下午1时30分,包括本报在内的5家媒体记者以及市纪委监督员,被邀请参加了我市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委的选定工作。在由30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中,由市纪委监督员随机抽选出21个评委名单,随后社科联工作人员立即挨个给选定的评委电话通知。
当天下午3时,21名评委集合完毕后,纪委监督员将所有与会人员的手机等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全部收集起来,关闭后统一保管。在封闭手机前给评委们几分钟时间向家属和领导说明情况。当天晚上,评委、媒体记者等全部被安排在了一个封闭的宾馆内,隔绝一切对外联系。
11月25日,在封闭的评委会现场,经济类、政法类和文教类的3组评委对82部入围作品进行认真评选,并最终选出了58部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 8项,二等奖 20项,三等奖30项。
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庄乾坤介绍,我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有着广泛的影响力,社会各界比较关注。前五届评奖过程虽然公平、公正,但是不够透明,所以老百姓不了解评选过程,对评奖结果有一定的质疑。今年采取这种评奖方式,使评选更加透明,更加公开。采取这样一种工作机制,能弘扬、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社会风气,真正评选出最优秀的社科成果,让大家信服,提高政府奖的权威性和公信度,切实发挥政府奖对社科研究工作的激励、引导作用,调动社科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社科研究再上新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