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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破解农村发展难题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09-11-21 09:32:00

本报记者 厉敏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是农村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制定出台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方案,以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突破口,破解农村筹资筹劳的瓶颈,为农民解难题、办实事。

2008年,全市共有5个乡镇的69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共筹资30.37万元,筹劳23.8万个,以资代劳69.2万元。通过开展一事一议,共建成村内道路、饮水、社区服务中心等工程项目69个,解决了一大批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开展“一事一议”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维护税费改革成果,又要保障村民实行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对于加强农业农村基础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利于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步伐。近几年,我市积极加快农村路、水、电、气、医、学、房等基础建设,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益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仍没得到根本改变,解决好这些问题,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一事一议,鼓励广大农民依靠自己的力量,在政府的支持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岚山区碑廓镇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每年都有一半以上的村持续开展一事一议,近五年全镇村级公益事业累计投入4518万元,近几年该镇几乎所有的村都实施了环境综合整治、生产道路维修、小型水利设施修建等建设工程,全镇有98%的村通上了自来水、有81%的村完成村内街道硬化和排水沟修砌,有80%的村进行了村庄绿化亮化。

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利于强化村民履行义务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提高村民民主自治水平和村干部执政能力。通过开展一事一议加强公益事业建设,群众都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使他们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充分激发了他们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也使农村干部在开展工作中有了底气、有了打算,在发展的规划上敢想、敢干、敢为,村干部的威信、群众的满意度和干事创业的能力得到提高。

“一事一议”也为村级债务化解找到新路子,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五年前,碑廓镇大湖村村级管理曾一度混乱,公益事业建设几乎停滞,自2004年持续开展一事一议以来,平均每年筹集4万余元,至今已筹集20多万元,除了村级道路建设、自来水改造、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事业项目支出外,还通过相互抵减的方式,将村内的债权债务分别减少了20万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一事一议工作,已将其作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财政奖补政策,这为我市开展一事一议提供了良好政策机遇。现在已进入农闲时节,正是开展公益事业建设的大好时机,各级应当抓住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把一事一议工作摆上日程,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把农村各项公益事业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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