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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严查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09-11-18 08:18:00

□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本报讯(记者 孟锋)

从11月15日至明年2月5日,一场严查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清欠风暴”刮起,这是记者11月17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据悉,不久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四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不拖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

近期,我市也将展开专项检查:针对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是否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是否存在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检查将重点围绕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行业企业展开。

对存在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及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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