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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检查组来我市检查

来源:日照建设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11-16 10:14:00

11月12日至13日,全省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检查组一行4人来我市检查,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建委副主任刘仲春陪同检查。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要求,以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为重点,创新住房保障运作模式,探索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廉租住房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三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城中村改造。截止目前,累计发放住房补贴2.6亿元,解决了6000余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一政策的成功实施,产生了积极的联动作用,取得了购房户高兴、政府满意、社会各界称赞的“多赢”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原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作过重要批示,建设部专门组织部级联席会议听取日照汇报,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内参》、《中国建设报》等新闻媒体都进行了宣传报道,入选了中央组织部编写的《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系列案例选编》一书,被有关专家誉为“日照模式”。

2003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改革;2006年结合有关领导和专家的建议,对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出台了《日照市城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和《日照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办法》。2007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试行)》,制定了切合实际的优惠政策。城中村改造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被改造村居民的拆迁补偿安置及生产、生活保障,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安置楼用地实行划拨供应,拆迁安置房屋视为产权调换,直接办理产权登记,安置住房纳入了城市住房保障体系。2009年,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及时就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调整,修订完善了《日照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增加保障方式,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各区县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相应政策。

下一步,我市将以这次全省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在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使我市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真正让“居者有其屋”的目标顺利实现。(张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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