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洁) 近日,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创业城市高层论坛暨中国创业之城发布会上传来好消息,港城日照在全国200多个地级市中脱颖而出被评为首批“中国创业之城”。这是我市继获得“水上运动之都”、“中国人居环境奖”、“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等荣誉之后,在城市名片上再添殊荣。
是什么,让创业的目光汇聚日照?
是什么,让创业的活力入驻日照?
又是什么,让创业的精神扎根日照?
答案如下——
优良环境
开辟全民创业致富的大舞台
创业需要好环境,只有好的环境才能培育创业的理念,激发创业的热情,鼓舞创业的斗志,塑造创业的人才。而我市,创业环境的最大亮点就是政治环境,从领导决策到基层执行,政治环境的优化,为全民创业提供了最宽广的平台。
一方面,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了创业工作合力。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社会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市创业工作。组建了创业指导机构,具体负责创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同时,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服务工作,在全市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创业工作组织体系。二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了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协作运行机制,共同推进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和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的作用,探索和建立了促进全民创业的社会化运作机制。
另一方面,工作考核体系日益完善,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市政府建立了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市政府各部门的责任目标,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行分解。二是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依托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整合劳动、统计、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了“创业信息网”,及时发布国家和本市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和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为创业者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服务。三是优化创业环境,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取消、停征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努力减轻创业者创业负担。全面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干预创业企业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加大了有关价格和服务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力度,为创业者创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了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开辟创业“绿色通道”,确保了为创业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
政策扶持
撑起全民创业致富的保护伞
“政府政策指标”,是评选“中国创业之城”9个重要测评指标之一。那么,我市为何能在这项指标测评中获得令人满意的高分呢?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无疑成为全民创业持续有效的支撑。
首先,放宽市场准入。一是放宽投资领域,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二是放宽登记条件,允许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创业者直接申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受注册资(本)金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三是放宽出资限额,创业者申办一般性服务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调整至3万元。四是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有效合法的经营场所进行工商登记。同时鼓励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从事电子商务经营,进行创业活动。
其次,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一是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依法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创业者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可按规定享受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定额税收减免政策。军转干部、随军家属、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再次,加强融资服务。一是建立创业资金筹措和扶持激励机制。市、区县财政部门及时调整支出结构和资金使用方向,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不断加大对创业工作的扶持,重点支持创业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型城市建设等创业推动工作,鼓励支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用于扶持创业型企业。二是强化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发挥信贷促进创业的政策效应。符合国家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5万元。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经营的,由财政给予50%贴息。目前全市已建成担保公司31家,累计担保额达14.5亿元。
同时,加强创业政策扶持。实施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从事创业活动的人员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每个岗位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可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申请一次性领取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创业者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给予2年免费劳动人事代理。
配套服务
擎动全民创业致富的助推器
投资创业的“洼地”效应,不是一时一事能够形成的,也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就能办到的。我市在为创业者争取最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一系列配套服务,真正实现为投资者和经营者保驾护航。
首先是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者的素质能力。一方面,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建立了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需要的创业培训体系。针对性地开展了创业意识(GYB)、创办你的企业(SYB)、完善你的企业(SIYB)等多种形式培训。积极推动各类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创业课程,强化了创业观念教育和创业技能的培训。另一方面,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从培训标准、师资队伍、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增强培训机构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和质量考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了教育培训水平。同时,落实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照每人标准1500元,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有力地促进创业者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其次是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创业服务质量。一是健全创业服务组织。市及各区县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了创业指导服务组织,不断开发创业指导技术,完善创业服务功能。组建了全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通过创业咨询服务热线,采取专家门诊、集中答疑、电话咨询、日常服务相结合的方法为创业扶持对象提供了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二是完善创业服务内容。健全完善了“一站式”、“一门式”服务制度,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定期现场联合办公,开辟了创业“绿色通道”,街道(乡镇)、社区(村居)提供上门服务、电话服务和跟踪服务等,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用好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了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三是扶持创业载体建设。积极建设各类创业辅导园区,结合创业需求,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保障创业所需。目前,全市已建成一处国家级、两处省级、十处市级创业辅导基地,争取国家、省专项扶持资金200多万元。四是大力开发创业项目。紧密结合本市优势产业、特色经济,根据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动员和发动社会中介组织,广泛征集创业项目,逐步完善了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创业项目推介会、网上信息发布和与兄弟城市建立项目信息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畅通项目信息发布渠道,改进咨询服务方式,促进了项目与创业者有效对接,提高了项目成功转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