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艳锋通讯员 张守军) 因均价过高且购房者无继承权,近日石家庄市首批上千套经济适用房遭弃购。继广州、大连、武汉等地出现不同程度的经济适用房弃购后,经济适用住房一时又成为“众矢之的”。与此同时,日照市经济适用房率先在全国推出的货币直补政策,先后得到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认可,取得了群众满意、房地产企业叫好、政府放心的“多赢”成效,并被国内专家誉为“日照模式”,50多个各地组团纷纷赴日照考察学习。
近日,日照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模式入选中央组织部编写的《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系列案例选编》一书,“日照模式”成为各地经济适用房探索者的范本。
七年发放补助2.4亿
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政策实施后,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圆了多年的购房梦。
王朋华是洁晶集团的一名普通职工,他和父母同住在东港区日照街道相家庄村,2005年,他的家庭总收入不足万元,全家几口人挤在低矮的小屋内。
2006年,王朋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助中号,在荣华小区购买了一套78平方米的二室一厅住房,总房款约13万元,王朋华自己仅掏了7.5万余元,其余5.4万元房款凭政府购房许可证一次性补助。
据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统计,该政策实施7年来,共计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补助2.4亿元,4311户住房困难家庭受益,符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助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得到保障,实现了住房困难家庭“应补尽补”。
补助款随房价波动
变原来“暗补砖头”为“明补人头”,即政府变原来向住房困难户提供低价住房的做法为利用专项补助资金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直接发放货币补助。
不仅如此,从去年开始,我市廉租住房补贴对象由低保户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与经适房补助申请对象并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助,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补助的,停止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75万元,让1678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受益。
从2005年起,我市创新做法,根据每年房地产平均价格指数调整补助总额、计划补助户数和每户补助标准,每年增长的资金70%用于增加补助的户数,30%用于提高每户补助标准。如果房地产平均价格指数下降,就相应降低每户补助标准,补助户数不变,保持相对稳定。
作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模式的见证者,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厉建伟说:“2005年统计部门公布的房地产平均价格指数上涨10%,当年从土地出让收益金中列支补助资金33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增加的300万元,70%用于增加户数,2005年补助户数为612户,比上年增加40户;30%的资金用于提高每户的补助标准,每户补助标准为5.3918万元,比上年增加 1471元。”
借力“看不见的手”
纵观各地经济适用房政策,大多采用“定向建房、集中分房、被扶助对象低价购房”的方式,这种带有明显计划经济色彩的运作方式带有多种弊端,已经牵绊了经济适用房的发展。最初,我市同样受制于这种模式,由于住房要受子女就近上学、单位远近等因素的影响,在市区规划建设的700套经济适用住房,四年时间尚未售完。
我市在住房保障运作模式上活用了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理论。从2003年开始,率先将经济适用房推向市场,采用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变划拨建设用地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变提供低价住房为发放经适房补助;变定向购买住房为市场化选择,实现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市场化、补助货币化、购租自主化、运作透明化”。
经济适用房用地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彻底打破了房地产业土地供应的“双轨制”,使土地市场上从此没有了低价用地,所有的房地产用地一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这使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能力增强。如在市场房价过高时,政府可以加大土地的投放量;过低时,则减少土地投放量。
据统计,实行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后,超过60%的住房困难户首选目标是二手房,这直接剌激了二手房交易市场,那些卖掉二手房的居民,又到房地产市场购买新的商品房,实现了住房的梯次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