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全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秩序,为招投标各方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竞争环境,真正起到从源头有效遏制招投标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全市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市招标采取有力措施,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备案管理制度(试行)》和《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等两个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是创新招投标外部监督体制。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完善“四位一体”招投标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实效,根据办领导指示精神和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起草了《日照市招投标活动社会监督员制度》。此项监督制度对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标投标监督体系,保障招投标活动规范有序与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地反映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更好地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设市场交易环境,从更多层面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促进全市招投标监管与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注重强化对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方式的创新。为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招标代理机构确定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促进招标代理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日照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办法》、《关于规范日照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
四是重拳出击治理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治理串通投标、非法挂靠等非法违规行为,经过多方调研汇总,联合市监察局起草了《关于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行为的实施方案》。市招标办准备开展招投标活动围标串标行为集中整治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招投标活动执法大检查,目的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净化建筑市场环境,震慑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