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提速
来源:日照建设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9-25 15:00:00

“两年内完成5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扎实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近日,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会议召开,研究部署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重点。
目前我市已建成的工程项目中80%以上的建筑不是节能建筑,建筑能耗过高,只完成了7.86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改造任务艰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市将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谋利”的宗旨,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提速。
今明两年完成5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按照省里的要求,我市确定今明两年完成5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主要是对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及管网热平衡和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节能三方面进行改造,实现供热分户控制、分室调节,小区供热管网水力、流量平衡,提升门窗密封、保温隔热及安全性能的目标。我市根据实际情况,计划2009年采暖季前完成20万平方米,2010年采暖季前完成30万平方米。先后印发了《全市建设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分工,将今明两年50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其中,市直28万平方米,东港区3万平方米,岚山区5万平方米,莒县5万平方米,五莲县5万平方米,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3万平方米,山海天旅游度假区2万平方米。
同时,我市还将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节能监管体系,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扎实做好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改造
各区县可以根据本辖区既有居住建筑和供热设施建设年代、寿命周期、能源利用效率、供热能耗等,确定改造项目。凡是2007年1月1日前竣工节能潜力大的项目,以及经过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保证继续使用20年的项目都可以申请实施改造。符合条件的项目,由组织实施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提出改造申请,并提交拟改造项目基本信息,特别是外围护结构材料使用情况和构造做法、小区供暖形式、热源及室外供热管网运行等情况。节能管理机构做出评价并出具报告,建设单位制定节能改造技术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审批后即可实施。
通过申请实施改造的项目,对具体实施的单位不做严格界定,可由项目原产权单位、开发企业、供热企业或能源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对于房改房,原产权单位有一定经济实力,而住户有强烈改造愿望的,优先支持由原产权单位组织实施。
改造项目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双重奖励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国家确定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原则进行筹集,采取“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的办法合理分摊。目前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了奖励资金,专款用于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具体奖励标准为:完成全部三项节能改造的(即建筑物外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安装、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节能改造),奖励基准额为45元/平方米,同时规定,2009-2011年不同时间段完成节能改造任务的,奖励进度系数分别为1.2、1.0、0.8,具体奖励标准为:2009年采暖季前完成改造项目的按54元/平方米给予奖励,2010年完成改造任务的按45元/平方米给予奖励,2011年完成改造任务的按36元/平方米给予奖励。据了解,2012年以后的节能改造项目国家将不再安排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另外,我市也将设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对先期参与节能改造的项目进行配套奖励,奖励标准将参照中央财政奖励办法按照1:1的比例进行。
逐步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管长效体系
为了确保明年底完成5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我市制定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建立了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节能改造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运营企业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施工规程和操作技能,满足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实际需要。
抓好建筑节能工作,加强监督考核是关键。我市专门建立了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制定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对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兑现,及时发布通报,奖优罚劣。对提前完成任务的,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除通报批评外还将取消其他工作评奖资格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做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是搞好建筑节能的关键。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确保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执行率达到100%。认真落实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环节的管理,同时继续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一体化应用,切实抓好绿色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
作为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的示范城市,切实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是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又一重点。主要对市直及市辖区范围内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统计。目前建筑物基本信息上报工作已全面展开。(于海波 李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