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美莹)近日,省财政厅、省环保局按照《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有关规定,通报了2008年全省污染物减排、重点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监管、重点河流(河段)水质明显改善、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四个奖项获奖情况。我市在四个奖项中,一举获得重点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监管、重点河流(河段)水质明显改善、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三个一等奖,共获奖励资金2300万元。奖金总额占全省总量的11.44%,列全省17市第四名。
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优先,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的生态环境体系,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始终保持优良,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于国家规定标准,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始终在全省名列前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在全省17市名列第一。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新突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削减5.58%和7.53%,圆满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