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规范旅行社和导游的经营行为,保障旅行社和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净化旅游市场秩序,8月15、16日,市旅游执法大队会同东港旅游执法大队、山海天旅游局对部分旅行社及导游人员进行了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旅行社是否存在“零负团费”或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行为,是否存在承包、挂靠经营行为,导游人员是否合法从事导游活动等。旅游执法人员对没有使用正规旅游合同和旅游业务团队档案不规范的旅行社进行了业务指导,对4家违规经营的旅行社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名导游员IC卡无年审、1名导游员私自承揽旅游业务等行为进行了处理。同时,进一步督促各旅行社加强对导游员业务和安全常识的培训。检查中,执法人员做到程序合法化、执法文明化、处罚结果公开化。市旅游管理部门将持续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系列行动,从而不断提升我市旅游行业接待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