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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亿元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09-03-27 07:17:00

本报讯(通讯员 胡宗璋 费强)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以来,市服务业办公室将其作为扩大国内需求、拉动农村消费、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的系统工程,会同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提高补贴家电档次等要求,坚持抓宣传、抓货源、抓监管、抓兑现、抓服务,切实把好事做好、做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3月22日,全市已销售“家电下乡”商品71775台(部),销售额突破亿元大关,达1.0138亿元,农村消费者共获得补贴资金1317.94万元。

抓宣传,引导农民科学消费。市服务业办公室和有关企业先后投入近10万元,大力宣传以“农民买家电、政府给补贴”为要义的政策措施,将“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以及认购网点、享补范围、领补程序等具体内容告知广大农村消费者,引导农民积极选购家电下乡产品。

抓货源,确保商品适销对路。指导各销售企业根据我市农民收入水平和农村市场需求,加大产销衔接力度,在中标的家电产品里好中选优,增加品质高、能耗低的家电商品供应,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

抓监管,确保家电商品质量。进一步规范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继续严格筛选出有资质、讲诚信、重服务、依法经营的销售网点作为家电下乡的经销商,并加强对已备案销售网点的动态管理,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

抓兑现,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配合,及时将中央和省财政预拨补贴资金落实到县、乡财政部门,并对补贴资金实施专户管理,确保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账户。

抓服务,提高商品使用效益。一方面,为方便农村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使用、享受政策,市服务业办公室公布了服务热线电话,开通两个月来,共接听热线电话200多人次,及时答复、解决了农民提出的政策咨询、销售服务和投诉建议等问题。另一方面,引导销售企业做好产品宣传和售后服务工作,特别是加大对热水器、空调、电脑等新增家电的安全使用、正确使用等知识的告知、宣传,使广大农村消费者尽享科技进步成果,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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