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伟 通讯员 李晓鹏)3月24日,我市召开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研究启动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的政策措施。
当前,我市农村住房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大部分农村住房建筑质量不高、抗震能力差,还有2.4万户农民居住在危房中,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迫切。
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把此项工作作为我市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符合中央要求,顺应农民期盼,可以有效拉动内需,有助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当前,我市启动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可有效地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每年力争建3万户新房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从今年起,我市计划利用3年的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房2.2万户,力争达到3万户,预计每年可拉动投资30亿元左右;力争用3年时间改造全市2.4万户农村危房。
同时,我市将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每年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力争5年内全市农村道路由“村村通”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村庄基本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做好科学规划为前提
搞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要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在实施这一工程过程中,应该按照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集约用地、规模开发、配套建设,做到有序推进。
据了解,在我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中,将重点搞好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进度规划及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合理确定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的区位和规模,制定合理可写的危房住户安置或改造危房方案,为农民设计出具有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配套、节能环保、先进适用等特点的新型农房,引导建设“百年住宅”。
完善政策体系为保障
《意见》指出,我市开展的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将重点完善用地、资金、信贷、收费及产权等“五项政策”,推动该工程顺利进行。
在用地政策上,我市将充分利用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政策,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最大限度地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益。同时,对农户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的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超占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有偿使用。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简化审批手续,优先提供贷款;开办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申请按揭贷款的,适当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等。省财政将连续三年设立专项资金,对新建农房和改造危房的农户予以补助或贴息扶持;对施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坚持群众自愿为原则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在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将首先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尊重群众意愿。把政策、规划原原本本交给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村民集体决策,并通过宣传教育、典型引路、政策鼓励等多种方式,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同时,我市还将坚持生态环保、配套推进、循序渐进、市场化运作及积极稳妥等原则,在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进程中,统筹安排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周边环境配套建设,同步做到道路硬化、路灯设置、地下管网敷设、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并要预留供气、供热、三线下地的空间,避免今后重复建设和浪费。
新房将引来“二次消费”
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建新房子或改造危房,不但改善居住条件,还将带动钢材、水泥、建筑劳务等市场需求,安置了农村劳动力;新房子建起来了,还要装修一下,再配些家具、家电用品等,这又推动了农民的“二次消费”。据测算,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每年可直接拉动投资30亿元左右,并可至少提供2.4万个城乡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1.8亿元。
同时,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农村住房,可腾出大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效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矛盾,为城乡发展提供更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