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市政府发布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助政策,对原计划明年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助的560户住房困难家庭,加上2008年12月9日摇号产生的704户,2009年共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补助1264户,平均每户补助57208.8元,共需财政支出7231.2万元。至此,自2003年以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助未中号的家庭,全部享受到了政府的购房补助,实现了“应补尽补”。
近年来,我市一直把住房保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以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为重点,创新住房保障运作模式,探索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廉租住房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三保障”制度。特别是在全国率先推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得到了国务院、建设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
7年来,我市累计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补助2.4亿元,4311户住房困难家庭受益,越来越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圆了多年的住房梦。
我市自2006年实行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将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未中号的家庭,可以领取廉租住房补贴,购租自主,以人为本。累计发放廉租房补贴1678户,共275万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应保尽保”。
记者点评:近年来,我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以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为重点,日照市实施“安康居住”工程,构建了普通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市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28.5平方米。以“用地市场化、补贴货币化、购房自主化、运作透明化”为内容的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改革,已解决200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被誉为“日照模式”。
在市区,凡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补尽补、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