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洁 通讯员 赵华) 3月9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去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409元,比上年增长10.7%。
工薪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08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12648.14元,增长5.3%,仍是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的主导。工薪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机关事业人员套改工资标准,实行了阳光工资补贴,增加了工资收入;二是企业效益持续好转,职工工资奖金及补贴有较大提高;三是部分单位体制改革补发职工工资和一次性补偿。
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扶持发展民营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城镇个体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增多,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逐步加快,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一个亮点。全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1224.36元,增长1.63倍。
财产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随着城市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人们理财观念逐渐转变,投资意识增强,股息、房租、奖金红利等财产性收入成为居民收入的增长点,推动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全年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13.85元,增长3.09倍。其中:人均利息收入28.13元,增长8.73倍;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109.55元,增长1.87倍;人均出租房屋收入66.93元,增长3.52倍。
转移性收入下降。城市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1463.13元,同比下降18.0%,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1219.47元,下降6.5%。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以及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