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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警察全面转向“全警化”

来源: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09-02-15 09:15:00

2008年,日照市刑事立案同比下降9.4% ,刑事警情下降近20% ;群众对治安满意率达 98.1% ;在全市行风评议中,各界群众现场投票,日照市公安局得分第一。

近日,日照市公安局被省委、 省政府命名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这在全省 17市公安局中是惟一一家。

从单一执法到综合执法

赢得群众的口碑,缘于日照对警务体系的创新。 2007年以来,日照公安系统探索建设合成化现代警务体系,全市公安干警实现了向“全警化”的转变,从而最大限度盘活了警务生产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流动人口的增加,日照市治安环境日趋复杂,案件一度呈多发状态。而全市警力不足 2000人,仅占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六,是全省警力最紧张的市之一。

面对难题,日照市公安局从公安机关固有的防控模式中寻找到了症结所在:以往“单一警种各自为战”,警种间缺乏联动,无法形成一体化防范控制和打击犯罪的格局:抢劫、抢夺等街面违法犯罪,仅靠刑警部门一家的力量一直是打不胜打、防不胜防,致使“两抢”犯罪一度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治安“顽疾”;非法传销四处肆虐,人手严重短缺的经侦队伍疲于应付;交警部门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但警力有限,导致无牌无证大货车、摩托车频频上路……

基于对这一矛盾的深入思考,日照市公安局向警务创新要战斗力,打破警种界限,全市公安民警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在盘活现有警力方面“破了题”。

所谓综合执法,即一警多能、 一警多用: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一“ 专” 同时还要多“ 能” ,集治安巡逻、重点人员控制、交通管理、出租房屋检查、网吧检查、旅馆业管理等于一体,实现“民警到哪里,治安管控措施就落实到哪里”。这样一来,过去派出所和刑警、 交警、经侦、户政等部门分别唱“独角戏”,转变成全警参与的大治安、大刑侦、大交通等新格局。

“这种转变,使日照的任何一个警察实实在在‘全警化’了:不管‘哪一块’的警察,对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管。举个例子,交通民警在查纠交通违法车辆时,必须同步检查车上是否有作案工具、有无违法犯罪嫌疑,既管交通又管治安。对各项公安业务工作而言,目前都是由全市近 2000名民警齐抓共管。这一警务模式产生的效益,不是简单的1+1=2的数字‘加和’关系,而是‘倍增’关系。在日照市,无论何时、何地,面对违法犯罪分子和突出治安问题,不再是单辆巡逻警车、 某个派出所或一个警种,而是一个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参与、一呼百应、快速联动的强大警务体系。”日照市公安局局长槐国栋形象地说明了这种变化。

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王先坤介绍了这种转变的直接效果:日照市区 410多个路口,交警直属大队却只有 53人,除去车管窗口服务人员等,一线警力更加紧张。一度无牌无证大货车、摩托车横行,交警部门对此有心无力,根本管不过来。实行一警多能、综合执法后,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被纳入了所有警察的工作范围。举例说:即使一个探亲的户政警察,在路上看到了无牌照大货车,也必须立即掉头去追。这样一来,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很快就大大降低了。

“ 全警化” 产生了巨大的合力效益。 街面“两抢”案件多发、非法传销久治不绝、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这“三大治安顽疾”在日照均得到了有效整治:日照市区一度一天要发生 10多起“两抢”案件,现在一个月也不过数起;整治行动不到两个月,非法传销活动即基本失去了生存空间。

跨警种行动队强力出击

合成化警务体系,在基层民警层面完成了一警多能、综合执法的同时,另一层内容,是在警种单位的层面上,组建全新的作战单元。

首先实现非实战单位的实战化。 日照市公安局在市局机关组建起特别行动队,由市局机关非实战单位 45岁以下民警自愿报名参加,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夜间、节假日等业余时间,灵活机动地开展便衣巡逻防控。目前,市局机关符合条件的民警全部报名参加,形成了下设三个大队 16 个中队的市公安局机关特别行动队。同时,在刑警、治安、交警支队和各县区公安机关,也层层组建了便衣行动力量。

特别行动队的成立,使包括局领导在内的所有机关工作人员投入了实战,使“全警化”在警种层面名副其实,取得了既充实一线警力、又在实战中锻炼提高队伍的效果。运行两年来,即查处各类案件 45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325名。

同时,针对全市公安民警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后出现的案件移交、犯罪嫌疑人审查、案件审核等后续问题,日照市公安局按照“多警种联动、合成作战”及“归口办理”原则,组建了另一支新的作战单元——打击“两抢一盗”专业行动队。

打击“ 两抢一盗”专业行动队,是以市局刑警支队为主,从治安、交警、行动技术、法制等警种抽调精兵强将跨警种组建而成。除了担负侦办市区重大“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外,还负责做好市局机关特别行动队、治安巡警支队、交警支队等非刑侦民警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审查,从而实现了从巡逻侦控、抓捕到嫌疑人员审查、案件审核一体化运作,也使一警多能后续工作得到了保障。

两个新作战单元的建立,与原来的一线队伍互相补充,日照每天有近900名公安民警和治安联防队员巡逻在城乡大街小巷,实现了对全市街面、村居、单位、公共复杂场所的全方位覆盖。2007年以来,日照市公安机关通过巡逻防控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1600余名。

警车上路须亮警灯

新的运行体系,必然要求完善的保障措施和监督制约机制。日照公安“全警化”之所以能成功推行,得益于奖惩激励体系的建立。

“全警化” 新体系对民警积极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他们先从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做起,规定从市局局长到基层所队长,必须带头参加巡逻防控,战斗在维护稳定第一线。局长和局党委一班人经常深入城乡与基层民警一起开展治安巡逻,多次成功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破获各类案件50余起。

与此同时,建立常态化绩效考核机制,将治安巡逻、侦查破案、暂住人口管理等所有日常警务工作,纳入台帐化管理,实行排行榜制度,一日一调度,每周或半月一通报。考核结果与提职晋级、表彰奖励挂钩。2007年以来,市局新提拔的10名基层单位负责人均是表现突出的民警。

为确保各项警务措施落实到位,日照市公安局建立起严格的惩戒体系。如:为保证“全警化”的真正落实,局里规定:只要是警车上路,都必须亮警灯,承担治安巡逻任务。违规不亮警灯即通报批评,受到一次通报批评的民警,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待岗培训一年;科所队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2007年以来,全局已有39个单位和23人因违反警令、禁令被通报批评,4名基层单位负责人被免职。(记者 孙 巍 宋 弢 通讯员 陈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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