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我要投稿

我市“五项措施”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09-02-10 08:41:00

本报讯(记者 李敏)一方面是就业市场上求职需求的进一步放大,一方面是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用工紧缩正波及全球,针对今年高校毕业生面临的严峻就业形势,我市将采取五项措施,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高校毕业生2009年求职大军渐渐形成。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将有610万应届毕业生步入社会,比2008年增加50余万人,而我市的毕业生数量也将大幅增加,全年预计接收日照生源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数量比2008年增加19.61%。

与此同时,毕业生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全市企事业单位需求毕业生岗位减少较大,规模以上企业预计需求毕业生岗位数量,比上年减少三分之一左右,岗位需求数量明显减少;此外,还存在岗位需求分布不均衡、毕业生择业观念滞后、创业环境有待完善等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巨大。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记者从市人事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将采取五项措施,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落实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各项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基层计划,增加招募人数,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工程,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完善配套措施,认真研究解决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的管理与后续发展问题,促进基层就业各专项计划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引导、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招(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科技人员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时,给予与国有单位职工相同的待遇。加强督促指导,中小企业接收毕业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并及时办理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

三是引导、鼓励骨干企业和大项目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引导国有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把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作为企业应尽的义务,在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主要面向大中专毕业生。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优先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录用。

四是引导、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在注册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同时对自愿到基层自主创业或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就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人事代理、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努力提供保障,积极为他们办实事、开绿灯,解决后顾之忧。组织开展各类就业培训,增强毕业生创业能力。强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建设,完善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提升毕业生实践能力。

五是帮扶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实行特困生择业服务“一卡通”,特困生在择业过程中,凭就业服务卡和身份证一律免收入场费、报名费等相关费用。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毕业生的国有企业,要拿出一定岗位专门用于招聘特困生;凡接收应届毕业生10人以上未接收特困生的,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实行首次就业安置。通过公开招考方式录用(招聘)毕业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特困生。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特困生。积极为特困生就业给予重点推荐,提供不少于2次的推荐机会,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编辑: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