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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未发现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09-02-06 08:19:00

本报讯(记者 王霞) 2月5日,记者从市药监部门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专项检查。

据悉,此举是为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管理,防止兴奋剂滥用事件的发生。检查的重点是药品批发企业是否严格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是否核实购货方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身份证明等,是否跟踪核实药品到货情况。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规定索取医师处方并经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合格后销售。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00余家,未发现违法销售、使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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