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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政府工作全面提速意见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09-01-15 07:49:0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切实改善投资和发展软环境,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新年伊始,市政府以1号文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提速的意见》,从六个方面着力抓好21条具体措施,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提速。

大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认真总结推广“学先进、找差距、促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取得的成功经验,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发展模式和工作方式的创新。加强对服务大厅和窗口的管理,建立健全责任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AB角工作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和失职追究等制度。服务大厅和窗口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的群众和投资者必须热情接待,严禁直接提出否定性意见。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备案,及时研究,限期答复。切实加强行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设立多媒体电脑查询系统触摸屏和大屏幕电子屏,提供办理情况查询和办理指南。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作规范的服务指南、办事明白纸,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固化到“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软件程序中,同时上网公开,便于群众查阅和监督。

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现承诺办理时间3天以上的原则上再压缩1天,除需现场勘察、会审研究的项目外,其他一般性审批项目限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各服务大厅和窗口坚持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做到统一接办、统一受理,初审、核批、用印等各个办事环节都要在服务大厅或窗口进行。建立行政服务大厅招商引资项目联审会议制度,对需办理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市招商局牵头在服务大厅现场办公,实行并联式审批、链条式办理。

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凡是没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行政处罚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杜绝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粗暴执法。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坚决杜绝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对典型案例要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严格控制针对基层和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培训、庆典和纪念活动,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中央及省文件明确规定的一律取消,市以下政府部门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针对基层和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确实需要的,要报经市政府批准。认真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实行认定检查结果共享制,纠正多头重复检查行为。积极探索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交警等领域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的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对涉及基层和企业检查活动的管理。落实涉及基层和企业常规性检查的报告和备案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非必需的检查活动。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在征收时一律不得突破最低标准;涉及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收费项目,全部依托各级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口收费”。严格执行收费“两证一票一卡”(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统一票据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对擅自收费的项目,必须立即取缔并退还收费。抓好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管理。依附于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要与各职能部门彻底脱钩,不得以职能部门的名义开展活动。坚决制止和纠正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违规收费、指定服务、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凡属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范围未涉及国家秘密、适宜公开的都要依法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布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纪律、结果及承办部门、人员、责任人等。及时就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以及易于“暗箱操作”引发腐败的问题,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等,逐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出台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事先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公示等形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建立效能评价长效机制。在重点企业设立软环境建设监测点,落实企业发展环境评价制度,通过联系企业等方式调查了解并切实解决损害发展软环境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及时查处影响发展软环境的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制定行政效能评议办法,继续将提高行政效能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被评为行政效能优良等次的单位由市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单位第一年进行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作为对部门主要负责人降级或免职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对政府各部门落实重大工作部署不力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工作拖沓、效能低下、督查不力等行为进行问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查处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市纪委、监察局已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提速的意见》。一是认真开展明察暗访。确定近期对各级各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单位,针对企业反映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于2009年1月25日前制定出实施办法、细则和方案报送各级监察部门,监察部门依据各单位提报的情况,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明确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最低限标准目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实行涉企办班培训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

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公布了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8781230、8782001,电子邮箱:sdrzjfb@163.com),便于社会各界方便、快捷地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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