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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全面公开监督“五个严禁”联系方式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09-01-15 07:50:00

本报讯(记者 张兴杰 通讯员 刘志松)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各界公布了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五个严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时间全面公开了监督“五个严禁”联系方式。

“五个严禁”规定的内容是: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为切实将“五个严禁”规定落实到位,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举报电话是:0633—8782440,电子邮箱:rzfayuan@163.com;东港区人民法院的举报电话是:0633—8179230,电子邮箱:dgfyjcs@126.com;岚山区人民法院的举报电话是:0633—2610503;电子邮箱:rzlsfyjcs@126.com;莒县人民法院的举报电话是:0633—6237856,电子邮箱:jxfyjcs@126.com;五莲县人民法院的举报电话是:0633—5218441,电子邮箱:wlfytp@163.com;日照经济开发区法院的举报电话是:0633—8393770,电子邮箱:fyjjt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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