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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改革开放30周年大事记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08-03-07 09:30:34

  1978年

  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公报发表后,中共日照县委、莒县县委、五莲县委随之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并联系各自实际讨论工作重点转移问题。

  1979年

  1月3日至5日 中共日照县委常委召开学习座谈会,提出在工作重点转移过程中要克服“四不适应”,即:思想还不适应、组织还不适应、作风还不适应、工作还不适应的现象,扎扎实实地将工作重点和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1月16日 五莲县首届科学大会召开,动员全县人民响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号召,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

  1月 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莒县革命委员会对全县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过群众评议,一律摘掉帽子,其成分定为公社社员,给予农村公社社员待遇,其子女的家庭出身一律改定为社员。

  2月 中共五莲县委、县政府在对县情重新认识和估价的基础上,制定了“以林为主,林粮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山区建设方针,改变了过去片面强调粮食生产,忽视多种经济发展的偏向。

  4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后,莒县开始试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春季,全县推广中楼公社黑涧大队“三统五定一奖惩”和“四定一奖”的劳动管理办法。夏季,试行招贤公社一大队“以产定工,五业平衡,多劳多得,各计奖惩”的生产责任制。

  6月1日至7日 中共日照县委、县革委机关全体干部和县直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进行了学习,整顿工作作风。

  7月 中共莒县县委相继召开县直机关负责人会议和统战工作会议,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经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360人。到1980年1月,为205名投诚人员和31名起义人员落实政策,并颁发证明书,恢复党籍7人,被捕判刑撤销原判4人。

  10月 莒县广泛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共举办学习班、训练班135期,培训县、社干部职工共4405人,其中县直722人,公社、管理区3683人;培训大队、生产队干部8860人,农村宣传员1402人。通过讨论,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来。

  12月28日 中共日照县委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共审查处理干部、党员3825人,复议纠正结论的1997人,占52.9%;对1958至1962年“整风反右”中被划为右派的(无论摘帽或未摘帽的)全部作了复议纠正。同时,改变长期劳动守法的地主富农分子的成分也已经完成,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中的错案和所谓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平反工作也基本结束。

  12月 五莲县一些社队摆脱了集体经济“一大二公”的限制,从包工定额、评工记分向包产到组、包产到劳、联产计酬的形式发展。年底全县有351个生产队,开始实行土地到组经营。

  (本栏目稿件由市委党史研究室提供 尹德满 邱立玲 王宗刚 王文选整理)

编辑:安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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