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锋) 分布范围广,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这道“难题”该如何破解?12月30日,从市财政部门传来一个好消息,今年,我市按照中央、省的有关部署,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认定债务数额,清理化解教育工程债务5757万元。
“简单说,就是‘12字’法!”当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对账面反映明确的债务,采用“直接”法,通过查看债务发生、付款等资料直接认定;对有工程决算书、购置合同,但债务余额没有体现在账面上的债务,采用“倒挤”法,以决算数额或合同数额减去历次还款数额,计算确定债务余额;对用往来款等其他资金垫付教育建设性支出的,采用“还原”法,将不属于教育建设性的支出剔除,将往来款等其他资金垫付教育建设性的支出纳入债务统计范围;对债权人和债务数额不能直接对应的债务,采用“对接”法,在确定首次借款是义务教育债务借款的基础上,将转借款按时间先后衔接起来,核实无误后按不大于旧债本息总额予以认定;对债务原始资料不是很完整的债务,采用“群证”法,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证明要经村委会和村民理财小组盖章、原村委主任及现任村委主任签字、受益学校盖章签字后认定;对向银行和其他单位、个人借款形成的债务,采用“削减”法,实行本息分离,不准将利息转本金,并将利息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之下,减少利息支出,严格控制债务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