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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助推建设项目大提速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08-12-31 08:35:00

本报讯(记者 贾艳锋) 12月30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我市建设部门迅速反应,本着“精简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对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规费收取等进行了梳理精减。

——通过取消、合并、压缩等方式,将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由19个减为5个,变外部流转为内部传递;将图纸审查、工程招投标等流程,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对44项申报资料实行审批服务窗口内部流转共享,解决服务对象在不同审批环节重复报送资料问题。

——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公开招标项目审批时限由79天缩短为61天,分别比青岛、连云港少64天、33天;将邀请招标项目审批时限由71天缩短为46天,分别比青岛、连云港少79天、38天。

——按照“能免则免、能缓则缓、能减则减”的原则,将取消2项收费,在一定时限内暂停1项收费、缓缴3项收费、降低3项收费。

据悉,以上措施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措施实施后,我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将减少14个,公开招标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将缩短18天,邀请招标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缩短25天,建设项目收费平均降低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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