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次重要的社会动员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全市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搞好这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经济普查,可以进一步摸清二、三产业家底,掌握GDP总量、增速以及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对于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这次经济普查,范围不但包括19个国民经济门类以及90个行业大类,还包括企业效益和技术构成等情况,有利于全面掌握产业结构的最新情况,为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市以及各区县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有利于建立健全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更好地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可持续发展政策。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能够为总结评估“十一五”规划执行效果,研究制定“十二五”规划打下好的基础;还可以及时跟踪产业发展动态、深入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制定并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
搞好这次全国经济普查,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突出重点,摸清经济现状。搞好经济普查必须针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新调整、新变化,以翔实的普查资料,揭示二、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的数量特征及运行规律,研究经济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重点取得第三产业发展的完整数据,修正常规服务业统计数据,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全面掌握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状况;同时,重点调查二、三产业单位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状况,获取这两个领域全面准确的数据。
二要依法普查。搞好经济普查,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法制意识,把普查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坚决反对任何人虚报、瞒报和人为干扰普查数据。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济普查高效有序开展。要建立科学合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实行全程全员责任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要强化各种保障。一是领导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查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二是队伍保障。要高度重视普查队伍建设,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精心挑选,严格把关,组建一支素质高、能力强、认真负责的普查员队伍。三是宣传保障。各级宣传部门要在一定时期内把经济普查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围绕普查各阶段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为经济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普查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要统筹安排,节俭办事,合理使用普查经费,保证普查工作正常开展。
五要加强督查和指导。为了确保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对经济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情况督导与检查,同时实行领导成员单位包区县办法,进一步落实责任制,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