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锋 迟锐) 此“上山下乡”,非彼“上山下乡”。
12月24日,从市教育局传来一个好消息:今后,40岁以下、无农村教学经历的城镇教师要分期分批到农村支教。
从2010年起,城镇以上中小学校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劳动模范等),必须具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日前,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
《意见》规定: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到乡镇非中心学校、城区学校(城区内市、区县和街道所属学校)教师到其他基层学校支援教育工作,都属于支教。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编制、人事隶属和工资关系不变,工龄、教龄和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工资、补贴、福利标准和发放渠道不变。支教期间工资调整、年度考核、评优树先等人事管理工作均由派出单位按在岗人员办理。支教形式有很多种。
——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支教周期一般为一年。40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教师没有农村教学经历的要分期分批到农村学校进行支教。对教师超编较多的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不能分流的,抽调一定比例教师轮流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城乡学校校际之间教师交流。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子,城区学校选派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并开展教学指导和教师培训工作,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顶岗学习。
——骨干教师联系农村学校。县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至少要把一所农村学校作为联系点,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常到联系点参与听课、评课、上示范课、指导集体备课和教研等活动。
——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巡回讲学。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优秀教师以讲学、开报告会和公开课等形式到农村学校进行巡回讲学,讲学内容以新课改理念、教育教学经验、教研课题和教学示范等内容为主。讲学内容录像后通过远程教育网发放到农村学校,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
——向农村学校选派高校毕业生。每年从农村学校拿出一定数量的教师岗位,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公开招聘优秀大学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力争在3年内达到农村中小学校校都有大学生。
——落实国家、省、市“三支一扶”(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支教。
——组织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实习支教,接受社会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到农村学校义务支教,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岗前培训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