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锋 迟锐) 凡是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12月30日前结清!12月18日,市清欠办下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解决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规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最后时限。
针对历年来因纠纷、争议等原因而久拖不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逐项进行疏理排查,根据不同情况认真处理。有在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工程项目逐项自查,特别是外地施工企业和本地施工企业使用外地民工这两类情况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存在工资拖欠问题的必须立即整改。
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工地显要位置张贴清欠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公布本地清欠机构举报电话,避免出现极端行为和采用暴力手段。坚持“谁拖欠、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处罚力度。对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恶意拖欠,不严格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法定义务的建筑业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
近日,市清欠办将对多次被投诉的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派人员现场检查。对经检查发现的不严格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那些存在问题而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限制投标资格、暂停在建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外地施工企业清出日照建筑市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