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锋 迟锐) 日照“青年创业信贷计划”正在实施的好消息让不少有志青年摩拳擦掌。
自《365名创业青年获贷1亿6千万》见报后,截至12月14日上午,先后有46名读者致电《黄海晨刊》,打听青年创业信贷怎么“贷”。
当日,团市委工农青年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我市“青年创业信贷计划”具体实施主体是各农村青年中心和各级农信社。没有建立农村青年中心或功能发挥不健全的,由当地团委和农信社组织实施。
他表示,主要扶持对象是具有我市常住户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已经创业或有志于创业的农村青年。贷款优惠政策是50万元以内贷款,利率执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的优惠政策。(实际操作中,部分青年优惠贷款额度还要大得多,有的甚至达到了几百万元)
该负责人提醒说,“青年创业信贷计划”工作流程主要有四个环节。
——申请。需要贷款的创业青年填写《“青年创业计划”贷款推荐表》,提交给本乡(镇、街道)农村青年中心。
——评议。由乡(镇、街道)农村青年中心负责。青年中心根据创业青年日常表现、信誉及经营状况、所选项目发展前景等进行评议,认为可以推荐的,签署评议意见,向乡(镇、街道)团委提报。未经农村青年中心评议的,乡(镇、街道)团委不受理申请。
——推荐。乡(镇、街道)团委对青年中心提报的申请人进行审核。凡贷款数额在乡(镇、街道)农村信用社权限内的,向乡(镇、街道)农村信用社推荐;数额超过乡(镇、街道)农村信用社权限的,向上级团组织推荐。由区县团委统一向同级农信社推荐。
——放贷。乡(镇、街道)农村信用社对乡(镇、街道)团委推荐的借款人开展信用评定、发放贷款证、贷款调查等工作。贷款数额较大的,由县级农村信用联社负责相关工作。
“未经评议的农村青年不允许向农村信用社推荐!”他还透露,评议推荐阶段,乡镇团委和青年中心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议工作,区县团委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评级授信阶段,区县农村信用社须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下达乡镇信用社,乡镇信用社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调查、评级、授信及贷款证发放工作。
当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日照办事处一负责人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我市“青年创业信贷计划”贷款成功率至少在85%以上,解决了一些长时间没有申请到贷款的农村青年的信贷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