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蓓蓓) 12月5日,记者从市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事部门将用三大措施服务辖区航运经济发展。
在船舶登记方面,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全力缩短船舶审查工作时限,为航运企业赢得更充足的时间;在船舶监督管理方面,严格进行船舶航行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认真履行船舶“在港零待时”机制,第一时间登轮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船舶在缺陷整改后即可开航,避免延误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