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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中小学必须设警务室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08-12-08 08:13:00

本报菏泽讯(记者 郭青) 记者6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强全市中小学寄宿生安全管理,我市要求所有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警务室,安装监控设备,并实行领导夜间值班、带班制度。

有关通知要求,全市寄宿制学校要主动联系公安部门设立警务室,形成与110联动的报警机制,并设立安全保卫科,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实行门卫24小时值班和校园定时巡逻制度。所有寄宿制学校都要安装监控设备,按要求在女生宿舍窗口安装护栏和报警装置。

寄宿制学校必须实行领导值班、带班,特别是夜间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不允许擅自离岗脱岗。学校要保证学生宿舍防范设施、门窗、锁具及宿舍内的线路、电源插头符合安全要求,保持宿舍楼和宿舍内通道畅通,按照消防工作要求安装应急照明设施和紧急疏散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另外,学校要配齐、配强宿舍管理人员,实行就寝点名制度。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照明。加强对出入校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小商、小贩在校内摆摊设点。

各中小学食堂物资要坚持定点索证采购,严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禽类食品。食堂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查体,严禁聘请有传染病史和不符合食品卫生健康从业要求的人员从事炊事和食堂管理工作。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或逗留食堂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据市教育局安全科有关负责人介绍,陕西发生小学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后,教育部门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重视。目前,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正在按照规定自查。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市中小学安全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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