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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再出重拳

发布时间:2008-11-24 05:20:00

我市将集中3个月时间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等8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施以重典,整治的目标是“刹风治乱”。这是11月21日记者从全市召开的土地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据悉,整治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此外,还将严查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各区县出台的与国办发(2007)71号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土地管理方面的规定等行为也是清查的重点。

另外,专项行动分为自查清理阶段、查处纠正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在检查过程中将全面彻底清理,不留死角,尤其要对各区县主城区(含各类开发区)、重点乡镇新增建设用地及村民建设宅基地情况进行重点清理。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

凡因工作原因辖区内没有完成拆除复耕任务、第九次利用遥感卫星执法检查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高于15%或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涉及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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