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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对干部插手安置楼房行为说不

发布时间:2008-11-24 05:20:00

本报讯(通讯员 晨帆) “任何人不准插手拆迁安置房购置,确保群众和村集体利益,如果一旦发现违纪现象,是领导干部的就地免职,是一般人员的责成所在单位会同人事部门拿出处理意见。”这是近日市委常委、东港区委书记张永霞在全区城中村拆迁改造暨合村并居工作会议上,对参加会议的区级领导干部和街道、社区、村居的主要负责人提出了一条严肃的纪律。此言一出,如雷贯耳,群众无不交口称赞。

今年以来,东港区开展了建区以来的大规模城中村拆迁改造活动,并将2008年定为“城中村改造年”,集中全区力量开展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目前,已有10个社区、村居启动拆迁工作,完成拆迁户数2300余户,拆迁面积27万平方米,其中开工建设面积达21.4万平方米,完成安置楼房建设4.1万平方米,并交付使用。

据对拆迁改造社区、村居了解,区内有少数党员干部打这些改造村居安置楼房的“主意”,给街道或村干部“出难题”,有的说自己住,有的给亲朋“要”,还有的想做“中介”。对此,区委、区政府领导早有耳闻。为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谐干群关系,真正把城中村改造建设成为树立党和政府执政威信的民心工程,区委主要领导在大会上郑重提出了不准党员干部插手安置楼房购置的要求,并作为一条纪律管住了伸向城中村拆迁改造安置楼房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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