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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住宅工程有“身份证”了

发布时间:2008-11-19 08:05:00

本报讯(通讯员 罗贤彦) 自今年7月1日以来,日照市所有的住宅工程必须通过分户验收才能交付使用。近日,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变得更加“苛刻”:日照市住宅工程不但要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前还要制作一标牌(身份证)镶嵌在建筑物外墙显著部位。

住宅工程的“身份证”包含了该工程的重要信息,这样增加了透明度,有利于社会各界对工程参建各方的监督,更有利于工程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保障住宅用户的合法权益。

据悉,工程标牌应采用花岗岩制作,规格尺寸为800×600㎜,标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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