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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成为百姓“连心线”

发布时间:2008-11-18 06:53:00

本报讯(记者 张兴杰 通讯员 朱家旺 武海英)11月10日上午是日照街道丁老汉一生最难忘的日子:本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通过“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使多次协商未果的事得到了妥善解决。一大早,丁老汉用轮椅推着老伴来到市检察院,向“民生检察服务热线”送上两面锦旗和写给检察长的感谢信。

2003年8月,丁老汉儿子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买车搞起了运输。2005年一场车祸,使其全身多处受到重创,并失去一条腿,生活不能自理,只能靠年迈的父母照顾和亲朋好友接济勉强生活。2006年,丁老汉的老伴又突然偏瘫,卧床不起。2007年1月,亲属考虑到了他家的实际困难,为其凑了5000多元钱替其儿子交了养老保险金,保险期截止到2008年5月。2008年1月,也就是在春节前夕,老人的儿子自杀。自此,老人不断和相关部门协商退还儿子养老保险金事宜,因在法律政策认识上存在异议而无果。今年7月2日,老人听说市检察院开通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便向有关人员哭诉了自己的境遇。

丁老汉的哭诉引起了“热线”人员的高度重视,分管检察长当即决定,此事虽然不属检察院管辖范围,但保障民生无内外,有关人员要积极主动与劳动保险部门协商沟通,尽快解开老人的心结,让两位身心饱受困苦的病弱老人感受到党委和政府的温暖。有关人员在走访中得知,老人的儿子作为个体工商业户向劳动事业保险处缴纳养老保险金,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不能返还;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可以视情况返还,并且于2008年2月办理了退交手续。

之后,工作人员又反复学习劳动保险行政法规,想到老人儿子养老保险还有一个细节,即:老人儿子的保险期是2007年1月起2008年5月止,但老人儿子死于2008年1月,这期间有4个月的空白期,能否返还这部分款呢?这时,分管检察长根据工作人员汇报情况,又指示他们就此再做百分百的努力。因退交这部分养老保险金在本市还没有先例,并且没有明确的规定。经过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和沟通,劳动保险部门经过研究接受了检察院的建议。当工作人员再一次告知两位老人时,他们激动得热泪盈眶。

自2007年6月30日,“民生检察服务热线”24小时向全社会开通以来,先后接受各类咨询电话、网络举报126件,其中,92%属于群众民生法律法规咨询,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立即答复办理;不属于检察机关范围的,他们积极引导、主动协调,使每一个拨打热线电话的百姓都能满意而归。

短评 为“服务民生无内外”叫好

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是对政府部门最起码的要求。然而,民生问题却是一个系统工程,仅仅是司好职、尽好责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将民生问题摆到大局中,互联互动,方能真正在保障服务民生中,使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市检察院倡导的“服务民生无内外”理念无疑站在了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以民为本”落到了实处。

当前,各级各部门纷纷将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市检察院提出的“服务民生无内外”理念无疑让人眼前一亮,不禁让人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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