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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要走社会保障路子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08-11-11 08:10:00

本报讯(记者 刘祥彩) 11月7日下午,“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视频会议在市劳动大厦举行,日照各高校、劳动、卫生、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这预示着以后日照各高校在校生尤其是民办高校将有机会参与新的医疗保险。

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

《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纳入试点范围的大学生包括: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试点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日照自今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适当兼顾一般门诊医疗和在校学生的意外伤害医疗。其中在校学生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待遇指发生的无责任人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其门、急诊费用100元以上部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1000元;住院治疗的按住院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标准按当地中小学生参保标准执行

指导意见规定,参保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政府补助部分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

日照自今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按照未成年居民身份参与保险,年统筹标准为90元,其中政府补助60元,个人缴纳30元。

据介绍,新政策实行后,不仅解决了高校医疗经费不足问题,民办高校大学生无医疗保险、寒暑假异地就医等难题就将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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