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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享受城市一样治安环境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08-11-07 08:01:00

本报记者 王均薇 厉敏

“警务室设在俺们村,俺办什么事都方便了;警察在俺家门口巡逻,让俺觉得很有安全感;街头巷尾有探头,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的也少了。”10月28日,记者在日照经济开发区大孙家村采访时,村民七嘴八舌道出了对警务室建设的看法。

尽管2006年9月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但是,在社区尤其是农村都普遍存在警务建设警力投入大、经费紧张等困难,也使得该项惠民措施迟迟得不到落实。同时,农村大量打工者的外出、流动人口涌入城中村,都使得警力必须下沉,农村警务建设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

以开发区北京路街道大孙家村为例,该村平均每一处房屋都有两户租住者。大多数村民与租房者不熟悉,把偷盗者误作为搬家公司的事件时有发生。“过去,我们村每天都有报案的,村民的电动车、摩托车从来不敢放在自己门口。”该村分管治安的村党支部副书记如是说。

日照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下定决心,建立农村警务室,将警力一竿子插到底,让农民享受与城市同样的治安环境。该局根据辖区规模、人口多少、治安状况、警力数量等因素,将86个村居、11.8万人口、665个企业,科学划分为20个警区,按照外观标识、警务公开栏、工作台账、制度版面、办公设施、通讯工具、巡防器材和监控设备“八个统一”的标准,规范警务室建设,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建立起20个标准化警务工作室。

为破解“无场所办公”难题,在建设过程中,他们根据党委政府拿一点、争取村居支持一点的原则,设立警务室,配备办公设施。农村警务室需要长年有人不间断驻守,但警力紧张已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在警力下沉的基础上,他们招收协勤,按照每个农村警务室1名民警配2名协勤的标准,由管委会出资,从社会上优秀的退伍军人中招收了80名协勤力量,充实到警务室。

警务室“靠得近、管得宽”,群众吃上“定心丸”。该局规定,警务室民警的主要职责是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维护治安秩序、组织安全防范、服务辖区群众等五项工作,但他们所做的却远远不止这些。东海峪村警务室民警秦玉波介绍:“无论是巡逻执勤、打击盗抢,还是处理邻里纠纷、企业噪音污染、劳资纠纷,甚至村民丢了钥匙这些‘婆婆妈妈’的小事,只要群众需要就要出警,村民有事先找警务室,110接警后也首先通知警务室,我们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2008年以来,警务室民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余次;通过巡逻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0名,破案近210起;清理登记流动人口8799名,办理暂住证6000个,登记出租房屋5069间,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3517份,通过清理整顿,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2名,其中外地上网逃犯3名。全区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9.1%,其中可防性案件下降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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