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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收费“四舍五入” 大多市民称被动接受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08-11-06 08:01:00

本报济宁讯(记者 周远) 记者11月5日接到市民慕小姐的电话称,她5日乘坐出租车去办事情,计价器上面显示是7.6元,司机收了她8元钱,想问又没好意思问,她询问记者知不知道“四舍五入”,难道角币也不用了?

记者5日专门打车对司机进行了暗访,据司机舒先生说,这种四舍五入法是司机、市民们为了省事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潜规则,并没有相关部门给予规定,这种事情他们跟大多数顾客都是认可的,而且一般来讲也不会出现什么纠纷,况且司机身上一般都很少携带大量的零钱找给顾客,因此,从来都是采用的四舍五入法,低于5角就不要了,多于5角就不找了,如果正好是5角也就不找了,而大多数消费者也都能够认可这种方法,采取了默认。

可是记者在对市民采访时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很多市民认为这种所谓的“四舍五入”只是他们出租车行业的一种侵权的潜规则,对大多数顾客来讲是不公平的,而且,很多司机实际上并没有严格按照这种方法执行,如果坐出租车时打表显示6.2元,除非顾客说身上没零钱了,否则,他们还是要收的,但是在打表打到6.5元的时候,他们却很自觉地不找给顾客费用了,市民严女士认为这种做法是侵权行为,如果顾客说可以不找,司机不找是双方协定的结果,但是,顾客并没有说可以不找,出租司机单方面的扣返找给顾客的零钱就属于侵权。

市民钟小姐在坐出租车时,电子表显示为6.6元,但是,钟小姐给了出租车司机7元钱,却被告知“四舍五入”,那4角钱就不找了,钟小姐问这是谁规定的,出租车司机称:“这事大家都知道,一般谁身上愿意带那么多的零钱啊?低于5角就不要了,高于5角就不找了。”钟小姐称这种潜规则是在剥夺消费者权益。

记者向济宁市有关部门了解后得知,目前,这种所谓的潜规则仅仅是潜规则而已,相关部门认定的价格只是要乘客按照计价表上显示的价钱付款。如果司机要求按照四舍五入收费,乘客可以向运管部门投诉,运管部门将按照多收费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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